签了合同后,毁约成本有多大人民资讯

白癜风知名专家 http://news.39.net/bjzkhbzy/171218/5941636.html
法润绍兴·以案说法■记者张峰通讯员王嘉露房屋出售不到两个月房价就涨了,嵊州市民刘伟(化名)后悔不已,寻找借口欲终止协议。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三界法庭调解了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房东在权衡利弊后,最终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案由房价上涨房东反悔2月27日,嵊州市民郑凯(化名)通过房产中介与房东刘伟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向其购买位于“香悦半岛”的一套房子,约定房屋总价为.8万元,付款方式为分两次付清,首付款76.8万元,于4月16日付清,余款在银行贷款后付清。在签订合同时,刘伟的妻子没到现场,最后授权由刘伟签合同。合同签订后次日,郑凯向刘伟交付了购房定金10万元。4月8日,双方通过中介约定年4月12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这期间,嵊州房价上涨较快。4月10日,刘伟感觉自己卖亏了,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他以合同上妻子的签字不是她本人所签为由,通过中介告诉郑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郑凯多次与其沟通,均无果。随后,郑凯一纸诉状将刘伟告上法庭,要求刘伟退还购房定金10万元,并赔付违约金10万元及其他预期利益损失。说法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承办法官告诉刘伟,如果毁约,不仅失了诚信,经济损失也很大,除了要退还定金,还要赔付违约金。权衡再三,刘伟与妻子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威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大件商品时消费者通常会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书,新出台的《民法典》对定金罚则的适用也作出了新规。“根据《民法典》第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洪威说,刘伟因自身利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守约方的郑凯即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刘伟继续履行合同出卖房屋,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除此以外,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洪威解释,本案中原《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价出现大幅度上涨,如刘伟继续正常履行合同,则房价上涨的收益应当由郑凯获得,但因刘伟的违约,致使郑凯无法获得该部分房价上涨的收益,郑凯遭受了相应的预期利益损失。“如果郑凯从刘伟处获得的定金赔偿不足以弥补其预期利益损失的,超过定金数额部分的损失,郑凯亦有权向刘伟主张赔偿。”本文来源:绍兴日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engzhouzx.com/szsgr/877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