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嵊土资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坐落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保证金
1#
嵊州市城南新区R/B-09号
出让地块
迪贝路以东
四海路以西
领带园三路以北
住宅
商业
科教
㎡
1.00-1.55
<40%
>15%
万元
万元
2#
嵊州市城南新区R/B-10号
出让地块
迪贝路以东
四海路以西
领带园三路以南
住宅
商业
㎡
1.50-4.45
<40%
>25%
万元
万元
3#
嵊州市城南新区R/B-11号
出让地块
迪贝路以东
四海路以西
丹桂路以南
住宅
商业
㎡
1.50-3.62
<40%
>25%
万元
万元
4#
嵊州市城南新区R/B-12号
出让地块
迪贝路以东
四海路以西
杨港路以北
住宅
商业
㎡
1.50-2.56
<40%
>25%
万元
万元
5#
嵊州市城南新区R/B-13号
出让地块
四海路以东
信杨路以西
丹桂路以北
住宅
商业
㎡
1.50-4.78
<40%
>25%
万元
万元
注: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为准。1#-5#地块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
二、出让方式、使用年限、付款方式、建设期限
1.出让方式:有底价的挂牌出让,超过或达到底价的,价高者成交。
2.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科教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3.付款方式: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成交价的50%(含保证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不计利息。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成交地价只包含土地出让金。
4.建设期限: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后三年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竞买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只接受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嵊州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嵊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或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向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注明,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依据;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嵊政办[]号)文件执行。
项目地块新建住宅满足浙江省《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全装修要求,高层、多层、洋房要求%精装修;项目地块新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实施。上述两项要求及相关的建设标准由城南新区管委会会同建管局负责监督、实施和验收,在出让合同签订前,土地受让人须与城南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年3月20日上午8时30分始至年3月29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区土地(矿产)交易部( 王先生(建设局)
联系—(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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