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出台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制度浙江日
近日,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台《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制度》。今后,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为“差评”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据悉,这一评价系统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多渠道评价。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热线电话、办事窗口设置的评价器、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评价。“好差评”实行实名制,方便对评价意见进行核实确认或回访,并对评价人员信息严格保密。二是多等级评价。政务服务“好差评”包括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按一次政务服务可评价一次的方式开展。办事群众根据其主观感受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三是可复核评价。建立复核机制,对群众“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评价,打造了一套回访、核实、整改、反馈的全流程差评处理机制。并对办事群众提出的政务服务“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进行调查核实,对“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意见较多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回访找准问题根源,督促窗口限期整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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