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嵊州吸引社会资本10亿,农村你家里
今天上午
我市召开
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新闻发布会
对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相关政策措施
进行了解读
计划用3年时间,全市吸引社会资本10亿,实施改造项目个,激活闲置农房幢。到年,全市打造一批民宿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健康养生基地和田园综合体;农民住房财产性收入和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大幅增加;建立比较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
同时
长乐镇、仙岩镇就南山湖村、西鲍村
闲置农房资源分别作了推介
“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实施背景
1.完全符合上级工作要求。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抓改革增活力,加快形成资源要素城乡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全面激发农村活力。1月10日,绍兴市印发了《关于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指导意见》(绍市委办发〔〕1号)。我市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乡村振兴的一项开创性工作,完全符合上级工作要求。
2.激活闲置农房增收前景广阔。
农民收入主要有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转移收入、财产收入。一直以来,农民收入的增长高度依赖于工资性收入增长,目前占农民总收入的39.5%;而财产性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1%,增长潜力很大,农民最大的财产就是住房。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农村住房空关闲置现象比较普遍。据抽样调查,我市闲置农房面积约82万平方米。我们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就是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让这些“沉睡”的闲置农房醒来,实现农房从资产变资金的“蝶变”,农民收入不断持续增加。
3.实现农村繁荣的重要抓手。
我市地形“七山一水二分田”,土地资源有限,但山水人文资源丰富,万年小黄山、千年唐诗路、百年越剧缘、诗圣归隐地,为我们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村产业兴旺,盘活闲置农房资源提供了有利条件。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和工商企业投资农村,鼓励和支持人才到农村创业发展,实现“城市化”和“逆城市化”的双向互动;将闲置农房改造成生活、居住、经营、活动场所,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有利于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商贸业、乡村旅游业,优化农村产业空间布局;有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破产业边界,促进产业联动,真正实现农村繁荣,乡村振兴。
“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政策解读
1.关于基本原则。
闲置农房激活是一项创新的改革工作,要发扬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在激活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几条原则:
一是坚持“一户一宅”和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
二是规划“非保留村”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纳入激活计划范围;
三是闲置农房激活要与村落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匹配;
四是遵守消防、防洪、防雷、抗震、防地质灾害等各类安全规定;
五是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意愿,不搞“一刀切”强行推进;
六是坚持多方共赢,从农民利益出发,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农户、村集体、社会投资者多方共赢;
七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八是坚持统筹推进,闲置农房激活与乡村旅游、“五星3A”和精品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
2.关于目标任务。
计划用3年时间,全市吸引社会资本10亿,实施改造项目个,激活闲置农房幢。到年,全市打造一批民宿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健康养生基地和田园综合体;农民住房财产性收入和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大幅增加;建立比较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
3.关于工作举措。
一是全面完成农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开展闲置农房摸排,掌握全要素数据库。
三是开展工作试点,选取部分乡镇、村先行试点,总结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四是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闲置农房激活工作。
4.关于工作机制。
一是路径机制。农村居民可以自主流转交易,也可以向村申请委托交易,流转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二是审核机制。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须经村、乡镇审核。三是市场机制。建立闲置农房使用权价值市场化形成机制,防止行政干预。
四是收费机制。对流转经营闲置农房,允许村集体每年按照农房(含附房)占地面积不高于8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承租方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经营机制。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对闲置农房进行收储和统一开发利用。
5.关于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闲置农房激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办),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宣传、农办、公安、财政、国土、环保、建设、效能、水利、农林、市场监管、行政服务、公管、旅游、农商银行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要简化审批手续。全面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对“闲置农房激活计划”中的农房确权登记、流转、利用等环节,推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企业少跑腿。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工作纳入市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进展计划
1.出台了“1+X”政策文件。
“1”是:《关于推进“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实施意见》,这是一个总的政策文件;“X”主要是相关的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关于明确农村闲置农房重建改建审批有关政策的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历史建筑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试点指导意见》《嵊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嵊州农商银行“越乡情—闲宅贷”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
2.搭建了交易平台。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构建公益性质的闲置农房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产权交易”的模式,组织供求双方进行信息发布、流转交易、合同签署、交易鉴证,确保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平台实现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竞价、成交等功能,实现闲置农房供需双方直接对接,网上激活。
3.开展了试点工作。
我们选择了7个村作为先行试点。
里南乡东坑口村(何家坞)闲置农房激活工作成效明显,投资商已与该村农户签订了31幢闲置农房流转租赁合同。项目已投入资金多万元,完成了7幢古旧民居改造,打造了精品民宿。另有4幢已完成改造主体工程。
通源乡西三村白柴湾自然村,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一期投资万元,打造“云海茶香、星空问道”休闲旅游民宿项目,首期项目5幢农房现已完成房屋主体结构加固改造,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施工,可望在10月份投入运行。
北漳镇东林村(岩沿头)已与客商初步达成投资意向,正在开展闲置农房流转洽谈和村庄规划调整工作。
甘霖镇东王村、下王镇樟家田村、竹溪乡竹溪村等试点项目正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雅璜乡立足资源优势,全面开展了闲置农房摸排,45个闲置农房资源点已签订了流转意向,其中戴溪雅舍、隐庐小苑、诗隐雅璜等3个点已动工建设,雅璜乡原敬老院闲置农房已与客商达成协议,将于近期动建。其他资源正在积极推介。
“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下步打算
1.加强督查指导。
市农办将会同国土、建设、公管、旅游等部门加强对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商研激活模式,协调解决在激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全市闲置农房激活提供“嵊州样板”。
2.召开现场推进会。
定期组织召开“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现场推进会,通过实地考察、典型介绍、总结经验,加快推进“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工作。
3.加强宣传推介。
通过各种媒体、编印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全市闲置农房优质资源的宣传推介;动员有实力、有情怀、有梦想的乡贤、越商等回乡利用闲置农房创新创业。组织“下乡看房团、民宿体验营”等宣传推介活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提问
问
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会给农业农村带来怎样的积极变化?农民有什么实惠?
答
首先我要说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问的就是此次开展“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目的和意义,问的就是农民朋友在参与这项工作中能得到什么实惠。我想从三个方面作简要回答:
一是现实所需。从年浙江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来,我们全域推进村庄整治,乡村环境得到全面优化。“梧桐”栽得好“凤凰”自然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特色民宿、艺术工坊等乡村业态得到了积极发展。但一直以来,由于相关闲置农房激活的政策不明确,相关的流转租赁得不到保障,以致工商资本不敢投入农村,大量农村的宝贵闲置资源没有被很好的利用起来。现在通过政府搭建平台、规范操作流程、进行交易鉴证,就能够使投资方和农户吃下定心丸,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农村产业发展。
二是优化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的现在这个阶段,我们不仅要让乡村干净,还要让乡村充满温度、各具韵味、富有活力。这就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推进工商资本和人才“上山下乡”。一方面通过人才和资本的引入,对闲置旧房进行修缮、改造、提升,成为乡村的特色靓丽风景;另一方面,通过城市文明向乡村的渗透,进一步推动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是增收致富。当前,随着农村吸引力越来越强、发展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到农村度假、休闲、养生、养老、创业。工商资本投资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从我市来看,就有不少乡村精品民宿和旅游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现在,我们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来推动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农民,包括:房屋能够得到修缮、价值会更加体现、租赁收入大幅提升。还有就是村集体经济增收,允许村集体对流转经营的农房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费,还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直接参与项目入股投资,增加收益。
问
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在闲置农房重建改建审批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在闲置农房重建改建审批上,主要有这么几方面优惠政策:
一是允许申请建房户在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前提下,对原合法农房拆后重建、改建和局部移位。
二是允许农房承租者在征得农房所有者书面同意并以农房所有者的名义经依法批准后,对农房进行重建改建和局部移位。
三是鼓励乡镇、村级组织对农村合法闲置农房进行统一规划、连片改造,改造区块内涉及的合法农房允许置换。
这里要说明一下重建、改建和局部移位的几个概念:
重建(包括原拆原建、缩建),指利用原有合法批准的农房拆后建新,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筑四至、高度、层数、建筑面积且不减少相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时间。
改建,指利用原有合法批准的农房拆后建新,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筑四至但增加建筑高度、建筑面积或建筑层数的。
局部移位,指利用原有合法批准的农房进行局部移位拆后建新(与原有确权宅基地重叠面积必须大于等于70%),且不突破原合法用地面积,严禁占用农有地。
问
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在闲置农房使用权交易上有什么规范要求?
答
闲置农房使用权交易是推进闲置农房激活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我从4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是交易范围。包括:农户所有的闲置农房,村集体所有或统一收储的本村闲置农房,村集体合法处置“一户多宅”农户退出的农房,其它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可纳入使用权交易的闲置农房。
二是交易申请。进入平台的农村闲置农房使用权交易,村民个人须委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申请,并经村、所在乡镇(街道)审核。涉及村集体所有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包括价格和租期等事项),并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三是交易平台。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含)的农村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交易,由转让方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1万元(含)以上的农村闲置农房使用权交易项目,由转让方向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交易。
四是交易鉴证。交易双方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凭合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鉴证,凭交易鉴证书办理标的交割、权证过户、变更登记、租赁交接等手续。
问
刚才两位乡镇领导推介的资源和农办编印的推介材料,基本上都是适合发展乡村旅游的资源,请问闲置农房激活过程中对业态、模式方面是否有所侧重?有怎样的考虑?
答
我们第一批整理的资源主要是山区乡镇的资源,总体上山水风光好,环境优美,农房特点明显,更加适合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等业态。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因为近年来我们美丽乡村建设使我们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把美丽建设转化为美丽经济,将成为我们山区乡镇发展的新动力;
二是今年开始我们嵊州市正在创建全域旅游省级示范县市,加大这方面资源推介,也是我们题中之义。
但对于闲置农房激活的模式和业态,我们的态度还是比较明确,我们没有“定式”,鼓励采取多种多样的模式,也鼓励发展多做多样的业态。简要概括,激活的模式主要有这么几种:
一是个人激活与集体激活相结合;
二是整体激活与部分激活相结合;
三是短期激活与长期激活相结合;
四是外来资本与返乡创业相结合。
激活的业态主要有这么几种:
一是发展民宿农家乐;
二是健康养老;
三是发展来料加工;
四是艺术创作;
五是文化博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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