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通

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嵊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项目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化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嵊州市扶持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年度嵊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一律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年度嵊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经营实体营业执照;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需要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一式两份存档。除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外根据申报项目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报“农产品经营实体开展网上营销”资金补助

1.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第三方平台开具的服务费发票及支付凭证;

3.第三方平台展示截屏;

4.第三方平台后台销售记录。

(二)申报“新建特色农产品区域性网站”资金奖励

1.网站域名购买记录、通信管理部门备案记录;

2.网站内容架构介绍及运营团队名单;

3.网站展示企业(个体)名单及截屏;

4.网站首页截屏;

5.网站运营推广记录。

(三)申报“提升改造村级电商网点”资金奖励

1.网点经营场地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第三方平台后台销售农产品种类以及金额证明;

3.服务网点全景图片;

4.乡镇(街道)认定证明。

(四)申报“经营实体提供电商服务”资金奖励

1.网点经营场地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农产品经营户代运营协议;

3.第三方平台后台销售记录证明;

4.网点全景照片(含拍摄现场);

5.代运营农产品网店首页截屏。

(五)申报“快递物流企业”资金奖励

1.嵊州农村地区(除四个街道之外的所有乡镇辖区)投递服务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包裹总票数或货物总重量、投递地区、投递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递服务中心场景照片。

(六)申报“合作境内跨境第三方平台”资金补助

1.第三方平台服务协议;

2.境内跨境第三方平台服务发票及支付凭证;

3.境内跨境第三方平台展示截屏;

4.非年新注册公司的另行提供平台首次合作证明。

(七)申报“合作境外跨境第三方平台”资金补助

1.跨境第三方平台(中国)公司服务发票及支付凭证(或境外平台给予国内第三方机构业务授权书、服务协议,服务发票及支付凭证);

2.境外跨境第三方平台展示截屏。

(八)申报“创建海外商标、海外认证”资金补助

1.海外认证证书文本复印件;

2.第三方认证办理机构协议;

3.第三方认证办理机构发票及支付凭证。

(九)申报“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奖金奖励

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文件;

2.入住公共海外仓企业名单、联系方式、入住协议;

3.海外仓简介、架构、照片等内部运营证明材料。

(十)申报“跨境物流企业”资金奖励

1.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书;

2.年度业务经营况会计师本务所审计报告;

3.本地区业务往来部分企业名录;

(十一)申报“新建电商园区”资金奖励

1.市政府批复成立文件;

2.园区主办方营业执照.、主要股东背景资料;

3.园区使用面积第三方测绘机构当年度认定报告;

4.入驻企业园区注册营业执照;

5.入驻企业办公营业用房场景照片;

6.园区电商公共服务场所照片;

7.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十二)申报“省级及以上跨境电商园区”资金补助

1.市政府批复成立文件;

2.省级或省级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评定文件;

3.园区主办方营业执照、主要股东背景资料;

4.园区使用面积,第三方测绘机构当年度认定报告;

5.园区楼层平面圈(入驻企业位景分布图);

6.入驻企业园区注册营业执照;

7.入驻企业办公营业用房场景照片;

8.入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展示截屏;

9.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十三)申报“建设区域产业馆”资金补助

1.承建企业备案表;

2.第三方平台区域产业馆协议;

3.第三方平合区域产业馆建设推广费发票及支付凭证;

4.第三方平台区域产业馆截屏;

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十四)申报“专业市场应用电商”资金奖励

1.入驻商铺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铺入驻协议;

3.电商应用商铺各平台网站注册信息、首页截屏、后台交易记录;

4.市场及部分商铺照片。

(十五)申报“销售前10天天猫网店”资金奖励

1.网店归属企业天猫后台注册资料;

2.网店归属企业天猫网店首页截屏;

3.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提供的大数据测评报告证明。

(十六)申报“组织职工进修电商类培训”资金补助

1.培训机构背景资料及课程内容介绍;

2.培训协议、费用发票及支付凭证;

3.培训职工就职合同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4.培训现场照片。

(十七)申报“开展免费电商培训”资金补助

1.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班申请报告、培训教学计划(含课时内容安排)、技能鉴定名册及成绩、培训签到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技能证书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包括开班、培训、考核等6张)等。

(十八)申报“绍兴、省、国家级电商类荣誉”奖金奖励

1.参评文件;

2.政府部门颁发荣誉证书或文件。

(十九)申报“参加电商展会”资金补助

1.务部门发布的展会通知文件;

2.主办方展会摊位费支票及支付凭证;

3.会现场摊位照片。

(二十)申报“承办电商类活动”资金奖励

1.活动备案表或活动方案文件;

2.活动现场照片(3张以上);

3.参加活动企业签到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日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年3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材料由市商务局受理,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资金额度10万元以上的申报项目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由市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费用在项目补助金额中列支。

(三)非年新注册公司申报补助项目(奖励项目除外)的,另行提供当年度纳税记录。

(四)已实行“一园一策”、“一事一议”的电子商务项目部享受《意见》规定的政策;其他申报“一园一策”、“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补助,由市商务局另行审核。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补助或奖励的不得重发享受《意见》的政策,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意见》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六)申报事项由市商务局负责最终解释。

三、联系方式:

嵊州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电子商务)科袁立安管思佳;

联系-

附件:

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年度嵊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

附件1: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申请年度嵊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项目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接受商务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年度嵊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申报项目名称

适用文件条款

申请补助(奖励)金额:万元

银行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申报企业(盖章)

年月日

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日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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