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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热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嵊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部署落实“零延迟”、送法入企“零距离”、网络普法“零接触”,用“三个零”掀起《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热潮。
部署落实“零延时”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条例》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市级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将《条例》贯彻纳入“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考查内容,加强“钉钉”短信普法,累计向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政府机关、部门单位人员发送《条例》法治短信4.8万余条次。
送法入企“零距离”结合“三服务”开展“普法宣讲团走民企”活动定点配送《条例》文本,根据企业需求定制融资政策、出口贸易、权益保护等“分类菜单式”普法宣讲清单,入企宣讲《条例》及相关最新政策16场,“疫情防控律师公益服务团”上门提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家,梳理出法律风险点个,提出对策建议条,发放《条例》文本余册。
网络普法“零接触”推动“互联网+普法”,通过个“法润嵊州”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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