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及人员信访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现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律师接待及人员来访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请律师等相关人员优先使用检察服务平台、嵊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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